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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中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,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

时间:2009-11-11 14:39:52  来源:  作者:
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介绍中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,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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