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巍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成功调处了一起职工工亡的赔偿纠纷,使当事人家属得到了合理的赔偿。出生于1976年的万某(化名)在巍山某公司工作,职务是收银员,1月30日早上9点,万某在公司工作期间,因感觉身体不适,上厕所时晕倒在厕所内,后被送至附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 事故发生后,万某家属向巍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表。为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,巍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接到请求后,及时赶到公司了解事故发生情况,并一方面向万某家属做思想工作,一方面按照正常案件受理程序开展工亡认定工作。根据调查核实,巍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认定万某为视同工亡。 经过多方协调,在巍山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主持下,在巍山县法律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,该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万某家属各类补偿金46万元,并当场支付给万某家属,双方达成了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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